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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肥伤残鉴定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超级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25 19:05:55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充满了意外,如果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意外,那我们只能以后多家小心了,但是如果是经由他人、他物造成我们受到损伤,如果达到伤残等级,我们是需要做合肥伤残鉴定,拿到司法机构出具的司法伤残鉴定报告,找对应的人或者机构,补偿我们的相关经济损失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在做合肥伤残鉴定时候需要注意哪几点。

1:我们要对伤残鉴定费的标准有个基础了解。因为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当然前提是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2:对于合肥伤残鉴定,受害人最好是和肇事方一起申请合法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单方面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鉴定结论是属于证据之一,如果肇事方不认可鉴定结论,是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的,如果重新鉴定与原鉴定不服或不存在伤残情况,法院是可能不支持赔偿鉴定费用的。

3:受害人申请合肥伤残鉴定,如经鉴定不够伤残级别,受害人能否要求赔偿伤残鉴定费用呢?从理论上说,小编认为,作为一般普通人,在没有专业鉴定知识情况下,除从一般普通人能够认知的不可能构成伤残的情形下,比如划伤、碰伤等轻微伤害。当事人申请合肥伤残鉴定不构成伤残是支出的费用是可以要求赔偿并得到支持的。但如果第一次鉴定不构成,反复进行鉴定,超出一次的鉴定费用是不应该承担的。

以上就是大家收到肇事方造成的伤害时,在做合肥伤残鉴定时候需要注意的3点,因为鉴定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以追求真实为基础的,所以如果您需要伤残鉴定,小编建议您联系我们安徽中和司法鉴定,我们无论是从机构的成立年限还是法医配置,在合肥都是佼佼者,我们能给与您贴心的服务和真实的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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