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工作中,总会有一些人因为某种原因而受伤,有的朋友想要进行伤残鉴定,不过关于合肥伤残鉴定这个问题也许还不太清楚,接下来为大家详细讲解合肥伤残鉴定可以申请几次这个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肥伤残鉴定可以申请几次。
两次,职工发生工伤,经处理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鉴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鉴定的,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最后得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合肥伤残鉴定程序
残疾鉴定分为两类,其一为司法鉴定。一类是残疾程度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它们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用于公安或法院审理。这个人带上相关的医疗记录,交钱就可以做。
劳动鉴定委员会对伤残等级的认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部分。
《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偿作出了明确规定,到劳鉴委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未认定工伤,一般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
如有认定工伤的决定,则要做伤残等级鉴定,通常提供下列材料:
劳动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由于职业伤害鉴定书(一式三份),照片须在相片的一栏上贴一张本人最近的免冠照片,另附照片;
伤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要到医院盖章确认),具体内容包括:急诊入院记录,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明,出院小结,病历,病情诊断证明(申报前两个月);
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在规定期限内交到工伤认定决定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
达到等级后可以和单位协商,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样的话,你们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
上一篇:个人进行合肥伤残鉴定申请流程
下一篇:合肥伤残鉴定具体应该怎么做